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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 ——市县(区)财政联动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信息来源: 宜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近期,宜宾市财政局联动全市财政部门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累计组织培训13场,参训单位1562个,超2000人次参训,有效提升了全市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素质水平。


聚焦堵点软肋,集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培训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导向,紧盯采购文件编制等关键环节,抽丝剥茧解读中、省、市各项政府采购政策,梳理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瞄准存在的痛点、淤点、堵点、难点,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要求,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采贷信用融资等政策。持续为市场主体“输血造氧”,着力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疏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走深走实。

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培训学习传达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要精神。针对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突出问题,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以案促改”,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促使采购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主动维护市场秩序,破除政府采购领域隐形门槛、壁垒,有效震慑和整治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夯实主体责任,集中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培训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项目绩效为目标、以采购全链条管理为抓手,推动采购人加强内控管理,落实权责对等要求,实现“谁采购、谁负责”。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原则,瞄准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制定、执行程序、结果合规及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症下药”,破解难点“药到病除”。着力解决主体地位不明、主体责任不清、履职措施不严等现象,构建采购人主动负责,积极履责,敢于担责的责任意识体系。

为组织好本次联动培训工作,市财政局精心策划,通过需求调研、查找问题、组织研讨,明确统一培训主题、方向,制定统一课件结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宜宾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集中对县(区)财政进行统一培训。各县(区)财政局结合实际、突出亮点、特点自行开展区域内采购人培训,如翠屏区财政局通过“理论精讲+实战演练+廉政提醒”三维赋能,着力破解采购人政策执行“温差”、流程运转“堵点”、风险防控“软肋”。高县财政局细致梳理政府采购风险12项,明确供应商维权4渠道,质疑核查7方向,质疑答复6要素,促进质疑处理程序化、规范化,督促警示采购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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