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宜宾市财政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法治化思维、行政化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学法普法,提升法治意识
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政领才、以财辅政”,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落实财政管理中的政治要求,坚定政治方向。
(一)以上率下抓思想教育。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做到以上率下示范学、学用结合务实学,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二)强化领导抓部署落实。全面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按照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全局财政法治建设,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措施,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改革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全面覆盖抓干部学法。坚持思想引领,分层分类开展干部学法。利用“财政课堂”讲学平台,干部职工定期讲业务、讲政策、讲法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法考法平台学习,参与宪法专题知识竞赛。承办全省财政法规专题培训班,市县财政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全覆盖培训学习,推动全员参与学法用法,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四)多措并举抓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用微信推送、大屏广宣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等集中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
二、坚持依法理财,推动经济发展
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提质进位、多作贡献,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撑。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方协作的收入共治机制,全过程、全环节抓好收入组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3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2位。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全年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8.33亿元,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8.9亿元,持续增强抓经济促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43亿元,增长1.2%,有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地落实。
(二)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财政+金融”联动效能,确保形成“1+1>2”的财政金融工作新格局。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推进预算单位财政财务集中管理,完成58个市级预算单位上收至主管部门统一财务核算,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健全政府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细化制定厉行节约支出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压减5.7%。强化存量资金管理,开展财政代管资金清理,收回部门闲置沉淀资金3.18亿元。建立完善全口径债务管理监管监测机制,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年送审市级项目总投资金额26.61亿元,审减金额1.88亿元,节约率7.05%。持续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全市所有非税执收单位全面完成非税新旧系统切换。
(三)全力防范化解风险。严格执行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保障清单,落实分级责任体系,编准编细“三保”预算,强化全链条、常态化、穿透式监管,强化动态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实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完善库款统调、专调、特殊情况超调机制,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加强对困难县(区)重点监测和分类管控,加大市对县(区)资金超调力度,缓解库款保障不足的风险,确保各级库款保持合理水平。建立“1+1+3”风险防控机制,细化编制“1+7”风险化解工作方案,建立风险应急周转金。按照“一县(区)一策略”路径,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调动财政资源推进金融化债,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开展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全覆盖风险全面排查,运用穿透式监管措施,综合研判地方金融组织的发展现状与风险情况,有序清理存量不合规机构,积极推进行业评级,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着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完善决策权、执法权和裁量权运行机制,推动财政行政权力依法依规运行。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宜宾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在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强化财政政策集成,规范财政政策出台,建立健全财金互动政策体系精准施策支持产业发展。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法制审查队伍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双重把关审查机制,完善审查清单,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52件次,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依法合规。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结合财政金融机构改革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并公布《宜宾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共七大类70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持证上岗要求,经培训考试合格新增行政执法持证人员9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用语和文书规范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阳光问政”曝光问题自查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督。探索推进审慎包容监管执法,编制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规范日常巡查、检查、抽查、核查等事项。全年办理行政裁决案件91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组织开展县区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案卷10件全面评查,督促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国家延续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200亿元、惠及纳税人超过65万户。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涉及市场主体的财政政策文件出台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有效防止排斥和限制竞争,促进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制定更新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知晓和办理业务。推行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政策,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4年全市采购预算65.99亿元,实际采购60.69亿元,节约资金5.3亿元,节约率8.03%。
四、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按照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照工作任务,主动认领,细化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做好涉及财政金融改革事项相关工作,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相关改革事项落地落实,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严格依法规范执法。着力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更好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宜宾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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