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
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助力消费系列部署,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注重促消费同惠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力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在家用汽车、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方面的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且市县财政部门对于家用汽车等在省级贴息标准1.5%基础上再提高0.5%(即贴息标准2%)。省级贴息标准内,市县承担的20%部分贴息所需资金按照市区5:5、市县3:7比例分担。提标部分贴息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按9:1比例负担。宜宾市消费贷款贴息通过“宜融通平台”线上申报。
二、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提标部分贴息50%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9:1比例负担。省级贴息标准内,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市县承担部分按照市区7:3比例分担。在此期间内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市县财政部门额外贴息50%,即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按9:1比例负担。
三、实施“社保信用贷”财政贴息。对2025-2026年所有申请办理“社保信用贷”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给予政府贴息。对贷款额度中年缴纳养老保险费6000元及以下部分(超出部分不予贴息),贷款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利息,市县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贴息,适用贴息的贷款最高额度为9万元,贴息频率为按年贴息。贴息所需资金按照市区5:5、市县3:7比例分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助力消费系列部署,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注重促消费同惠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我局制订了《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征求意见稿)》,拟作为市政府办公室即将印发的提振消费相关政策组成部分。
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为尽快出台《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故将意见征集时间缩短至7日,具体征集时间为4月29日—5月5日,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5月5日前书面反馈邮箱,联系电话:8208020;邮箱:5649360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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