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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助力消费系列部署,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注重促消费同惠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力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202541日至20251231日期间,居民在家用汽车、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方面的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且市县财政部门对于家用汽车等在省级贴息标准1.5%基础上再提高0.5%(即贴息标准2%)。省级贴息标准内,市县承担的20%部分贴息所需资金按照市区5:5、市县3:7比例分担。提标部分贴息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按9:1比例负担。宜宾市消费贷款贴息通过宜融通平台线上申报。

二、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541日至20251231日期间,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提标部分贴息50%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9:1比例负担。省级贴息标准内,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市县承担部分按照市区7:3比例分担。在此期间内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市县财政部门额外贴息50%,即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按9:1比例负担。

三、实施“社保信用贷”财政贴息。20252026年所有申请办理社保信用贷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给予政府贴息。对贷款额度中年缴纳养老保险费6000元及以下部分(超出部分不予贴息),贷款在202511日至20261231日期间产生利息,市县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贴息,适用贴息的贷款最高额度为9万元,贴息频率为按年贴息。贴息所需资金按照市区5:5、市县3:7比例分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助力消费系列部署,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注重促消费同惠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我局制订了《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征求意见稿)》,拟作为市政府办公室即将印发的提振消费相关政策组成部分。

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为尽快出台《宜宾市金融助力消费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故将意见征集时间缩短至7日,具体征集时间为4月29日—5月5日,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5月5日前书面反馈邮箱,联系电话:8208020;邮箱:5649360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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