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 ||
|---|---|---|---|
| 解读机构: | 宜宾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2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 信息来源: | 宜宾市财政局 | 主题词: |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印发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宜财规〔2025〕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结合宜宾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制定《办法》。
二、制定依据
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财规〔2022〕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10号)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制定目的和主要依据、资金定义和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共同管理,县(区)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各自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使用范围,共两条。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禁止支出事项。专项资金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重点支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计划等。
第三章分配下达,共三条。明确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分配流程等。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据实法进行分配。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工作需求,按程序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主体、要求、程序等事项。
第四章资金管理,共十六条。明确资金补助方式、开支范围、预算执行,以及项目单位资金管理监督责任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
第五章预算绩效管理与验收评价,共六条。明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运用等。项目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设定、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四条。明确监督检查职责、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章附则,共两条。明确解释权限和有效期。《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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